新華社哈爾濱12月17日電(記者 辛林霞)連日來,新華社關於黑龍江省佳木斯政府大樓里的警察和派出所竟都是“冒牌貨”的報道引發強烈反響。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》對制式服裝、警用標誌的持有和使用有明確規定。然而部分地區政府部門、機關單位保衛人員公然身著警服的違法現象時有發生,以“維護領導幹部辦公秩序”的名義,堂而皇之地長期存在。
  這固然有維護秩序的需要,更有特權思想在作祟。沒有這些“排場”和威嚴,似乎不足以襯托“官府”的威風和麵子,恐怕這也是當地官員每天出入,對眼皮底下的違法行為卻視而不見的原因之一。
  此事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地乾群關係的緊張,保安服裝已不足以起到“震懾”作用,不穿上警服就難“嚇唬”群眾。對待上訪問題,一些地方政府不是從思想和行為上走群眾路線,而是濫用警力將乾群關係對立起來,人為製造緊張氛圍,打著維護穩定的旗號破壞穩定。
  公安部門曾多次專項清理整頓這一違法現象,不少政府大樓里的假警察“毫髮未損”,其背後權力與法律的博弈耐人尋味。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,政府部門不僅沒有“有法必依”“違法必究”,還第一時間尋求領導批示為其違法行為“袒護”,這一做法讓人讀出某些官員特權觀念的根深蒂固,也讓人們找到違法背後的“底氣”所在。
  假警察頂著歷屆市領導批示,如同“護身符”一樣一次次成功對抗法律,此類做法使依法治國在政府大樓內成為一句空話。
  官員知法犯法,政府對法律沒有畏懼讓人驚心。這種對權力的迷信和過分自信,讓官員們在管理地方政治、經濟、社會事務時,很難用法治思維在法律框架內行事,對權力的濫用和對法律的漠視,成為群眾意見矛頭所指。政府部門連知法守法這一底線都不能守護,又何談依法治國?
  權不畏法,何以懼之?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,讓領導幹部真正深入群眾,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這種“政府大樓里設假警察”的鬧劇。  (原標題:畏法當從守法始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p55npmsq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