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用卡消費不滿千元, 可不用繳費??記者  張中昌  報導 2009/04/09 網路上流傳一則消息,信用卡消費未滿1,000元,或是帳單欠繳不滿1,000元,若是不繳是不會被罰違約金、循環利息,也不會被送聯徵,到底事實如何?答案是,不一定!雖然多家銀行對於欠繳1,000元以下帳單,都放寬相關懲處,但其實並非皆是如此,卡友最好還是別貪小便宜,避免最終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評比。   如果信用卡消房屋二胎費未滿1,000元,或是帳單欠繳不滿1,000元,即使超過繳款截止日,並不會被罰違約金和循環利息,甚至有機會不會被送聯徵。對此,包括中國信託、花旗、台北富邦等銀行均表示,的確是如此。   但卡友千萬別以為這樣就可以好好「A」銀行一頓,因為這樣的「寬限期」只有一個月,也就是如果再持續不繳,還是會被罰違約金和循環利息,而且「欠錢不還」的記錄,很有可能會被送往聯徵中心,屆時信用有污點存在房屋貸款,恐怕會得不償失。   台北富邦銀行指出,銀行會有這樣的放寬措施,主要用意是怕民眾一時忘記繳款截止日,而且金額不大被罰違約金和循環利息,對民眾也不公平。因此卡友千萬不要將銀行的美意,變成貪小便宜的行徑。   中國信託副總張智銓也表示,到目前為止在實務上碰到這樣的案例,大部份都是民眾一時糊塗忘記繳帳單而已,只要逾期簡訊通知,都會立刻繳清,蓄意積欠的情形必未發生過,而且這其債務整合實也是不智之舉。   不過,還是有部分銀行並沒有這樣的放寬措施,像台新銀行就規定,不論當期帳單金額多少,若繳款不到最低應繳金額時,就會被罰違約金3%,而且次月卡片也會被鎖卡,不能刷卡消費。在循環利息部分,則是未繳餘額不足1000元,不予計息。   至於聯邦銀行,帳單欠繳不滿1,000元雖然不會罰違約金、循環利息,但資料照樣會移送聯徵,同時進行催繳三個月仍未回應,還會強制執行停卡。 支票借款   其實「欠錢還錢」本就是天經地義,民眾持信用卡消費,已經享延遲付款的好處,實在沒有必要再去動「A」銀行一頓的歪腦筋,建立良好的信用記錄,絕對比貪圖1,000元以下的小便宜更值得。 http://www.cardu.com.tw/news/detail.htm?nt_pk=4&ns_pk=6494 (出處 :卡優新聞網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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